(1) 穿过防火墙、楼板的管道周围的缝隙没有用非燃材料填塞密实。如果不对这些贯穿开口及缝隙进行防火封堵处理,一旦发生火灾,火焰和烟气就会通过这些贯穿物开口和缝隙蔓延开来,星星之火就可能发展人员财产损失巨大的灾害。
(2) 电缆井、管道井在穿过楼板处未按规范要求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 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 其空隙没有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有些在管道检修后没有认真分隔或密实。
(3) 隧道防火涂料施工中有些防火墙未封到顶部, 留有空隙或孔洞。在楼板与墙体、墙体与墙体之间,也存在各种结构缝隙。所谓建筑物防火封堵体系就是对这些结构开口和缝隙进行防止烟火蔓延串烧的全方位封堵。
(4) 建筑中的墙头缝、楼板与外墙之间的缝隙等部位未封堵。当有机防火堵料部位处于频繁振动或变形的工况环境时,应采用具有柔性或弹性且不易变形收缩的防火封堵材料填紧封实,否则在这样的工况下,防火封堵部位会产生裂缝、破损甚至脱落,影响防火效能。
(5) 隧道防火涂料施工有些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封堵或未严密填实。当封堵部位处于高温或高湿的工况条件下时,应采用在高温下不软化流变,在高湿下不失效的防火封堵材料,否则起不到防火封堵的作用。
(6) 防火门的亮窗达不到相应的耐火极限要求, 有些顶部和两侧封堵不严实。现在大多数防火封堵材料通过的是标准检测,测试时,其封堵厚度是24cm。但在实际封堵时,为求与楼板和墙体的平整,或受施工条件制约,往往达不到应封堵的厚度,因而也就达不到与其测试结果相同的防火等级。